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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BE 歐洲電影 OR TO BE 好萊塢模式(一)

文 │ 吳珮慈

今天要談的是歐洲電影和好萊塢電影有什麼不同,或者到底有沒有歐洲電影這個詞的存在。在歐洲內部有兩股不一樣的勢力,有一方持反對論調,他們不認為有“歐洲電影”這個詞的存在,因為歐洲包括這麼多國家,歐洲電影如果是這麼多國家電影的總和,那麼就沒有意義了,因為歐洲具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背景。甚至有人舉一個例子,希臘的觀眾接受好萊塢電影的程度遠超過德國或荷蘭電影。但是電影界的想法是有所謂“歐洲電影”的存在,這裡的歐洲電影應該以“歐洲精神”去定義它。具歐洲精神的電影表現出對於生命、對於個人存在的體認和反思,這樣的電影才是他們要堅持的,也是要拿來和好萊塢電影抗衡的重心。另一方面,反對立場的論調很不幸的剛好描寫了這一代歐洲年輕人的心態,好萊塢電影約占了歐洲電影市場的四分之三。因為好萊塢挾其經濟優勢,建立了一種資本主義的生產體系,世界各地都有他們的發行地。就電影的市場、經濟來看,好萊塢電影已經占了全球市場的絕對優勢,在這一點上,歐盟與之抗衡的心態是最明顯的。美國電影尤其在90年代之後,非常擅於生產奇觀式的電影,他們希望每個時刻都抓住觀眾的注意,所以奇觀式或超級製作的影片已經成為美國製片的主流。今天在電視和電影成為傳播主流的情況下,歐洲精神的電影要爭取的是文化多元性,不像美國只生某種模式的電影,使得觀眾在觀影的口味或習慣上都趨向一致化。在世界的其他地區,如北美自由貿易區或其他組織,都比不上歐盟。因為歐盟不只是在經濟上整合,未來甚至在政治、軍隊上也是。現在可以做到的是資金、人力、商品、服務的流通。但是歐洲電影和經濟整合是完全相反的, 他們不要求文化的整合。歐洲電影不希望和好萊塢一樣是單一模式的,他們希望的是多元文化的、複議的、另類的、跟好萊塢模式相反的。

那麼,歐洲電影跟美國電影是否真的是二元對立的兩個截然不同的型態?在這裡我要提出一個有趣的觀點,早期美國的幾個重要的導演如比利‧懷德(Billy Wilder, 1906-2002)和恩斯特·劉別謙(Lubitsch, 1892-1947)。在我們所看到的美國喜劇裡,有很多是這兩個導演重要的影片,包括《TO BE OR NOT TO BE》是劉別謙的一部傑作。懷德也拍過很多片子,包括《七年之癢》、《公寓春光》等。很多美國式喜劇的基本原型都是從這兩個導演的電影所奠基下來的。但是這兩個導演都是從奧地利到美國去的。所以歐洲電影和好萊塢電影可能無法作截然的劃分,這是個很龐大的問題,我在這裡只提供一個觀點作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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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:劉別謙電影《你逃我也逃》劇照;取自Amazon網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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