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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藝術的身份驗明

  • etrangerwebsite
  • 2015年1月5日
  • 讀畢需時 3 分鐘

文 │ 羲千鬱

當代藝術是要找尋一種能夠將個人觀點放到藝術的可能方法,這項觀念能與藝術史、日常的或是自我的意見有關;這樣的歷史可追溯自杜象(Marcel Duchamp 1887-1968)質疑傳統約定俗成的繪畫,並提出「Ready-mades」(現成物,指機械生產大量複製的物件)當做藝術作品,從而開啟了可以任何可能的手段傳達一個觀念。這種表達方式讓上個世紀變成藝術革命的世紀:「科技的革命」。由藝術世界之外的技術來創造,並以技術為基礎的藝術(包含從攝影到電影到錄像到虛擬影像…等等以及很多之間的)顯示出藝術與科技不可分割的事實。

若僅從攝影開始(1839)來關注,無論如何,藝術和技術兩者的結合超過一百五十年。從印象派的畫家秀拉(Georges Seurat, 1859-1891)、竇伽(Edgar Degas, 1834-1917)、未來派的巴拉(Giacomo Balla)、達達主義的杜象、史維特斯(Kurt Schwitters)等藝術家在靜態照相機框架中拍攝連續的運動,這些藝術家們提出一種機械論美學來擁抱照相的技術,並應用它到他們的繪畫上。法國的馬瑞(Étienne-Jules Marey, 1830-19O4)與另一位美國的邁布里奇(Eadweard Muybridge, 183O-19O4),共同對電影(動態攝影)所做的貢獻,造成對藝術有極深遠的影響;如我們所見,在上個世紀中期,電影的科技發展和被藝術家採用創造的錄像等等的藝術表現,都可證明科技與藝術不可分割的關係。

Étienne_Jules_Marey─Arab__Horse_Gallup.jpg

(圖:Étienne-Jules Marey 的動態攝影照片《Arab Horse Gallup》)

當科技的能力繼續擴張時,不同元素的整合(影像、聲響、物件、場域…等)非常廣泛地被藝術家實踐。像1960年代的Fluxus流派、偶發藝術、行動藝術和表演藝術等跨領域的探索,配合199O年代中期,數位技術的攝、錄器械發展,伴隨編輯儀器設備,這些新媒體當作藝術的製作,對上個世紀末的藝術發展有著絕對地影響。這些藝術作為打破傳統約定俗成藝術分類的方式,正如十九世紀末,形式上的區分古典主義,浪漫主義等,不再視為藝術作品的有用分類和描述。與二十世紀藝術有關的通常是「主義」(立體派、超現實主義、抽象表現主義…等),它是參照前一次運動產生反應的「藝術之內」的實踐;而今天「藝術」與「主義」沒有關聯,它是一個參照電腦協同的影像術語,這種藝術和技術之間的結盟更為明顯與不可分割:世界無情的向數位(電腦處理)文化前進,它對藝術發展的潛在性顯示出無限的可能。

就藝術脈絡而言,從「科技藝術」的發展事實可以歸納成三類:

Mail art:書信、明信片/影印機、傳真機、有(無)線電話、大哥大、數位影像、影像發生器…等。

Video art:靜/動影像、Audio Video、監控系統等。

Computer art:CD ROM、相關軟件、網際網路、生物科技等。

SCOTT HESSELS系列作品SUSTAINABLE CINEMA NO. 2  LENTICULAR BICYCLE.jpg

(圖:美籍藝術家SCOTT HESSELS利用人類視覺暫留特性所做的作品《LENTICULAR BICYCLE》為呼籲媒體與環保等相關議題)

大致上跟我們當下的生活形態同步,這樣的一個新的科技所塑造出的生活形態,不論現在或未來肯定會是藝術所要呈現的主要內容,在世界性的藝術領域中,是一個可供開發的新範疇,而且由於這些新科技具有世界性的標準與一致性,因此在全球化的理想下,是更具有全球同質的語彙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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